今天一位農民大哥說了這樣一個事情,他總共種了140畝玉米,自己家庭的土地有30畝,從村里承包了47畝的機動地,余下的是承包本村村民的土地。而村里只上報了他的土地,而沒有上報承包的機動地,并且這些機動地還是有直補的,他也沒有得到,這讓他很納悶。
是不是很多農民也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,自己種植的玉米面積很多,可是一到上報的時候,村里就會有各種理由說不符合要求,只能上報自己家庭的土地,現在都是土地流轉,自己家的土地能有多少?余下的玉米面積不是眼看著賠錢嗎?而政策到底是怎樣的呢?
解讀:村里的機動地有直補這情況很正常,按理說這個收益是歸村集體的,但是基層某些人是不是把這錢揣腰包了,這就不得而知了,這個也先不管。
咱來說說這個玉米補貼,關于玉米補貼方案上是這樣寫的:玉米合法實際種植面積是指在擁有與村集體、鄉級以上政府或有關單位(林業局、地方農牧場等)簽訂的土地承包、承租或開發使用合同,且用途為非林地、非草原、非濕地的耕地上實際種植玉米的面積。
這里明確包含這一條承包村集體的機動地,而且機動地的概念也是耕地,也就是說明村集體的機動地種植玉米也能獲得玉米生產者補貼。
并且遼寧省農委有關負責人也說明:享受玉米種植補貼的對象為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實際生產者,包括本地農民、家庭農場、農民合作社、合法的外來租種者等。合法耕地,是指承包方或承包人通過合法程序和手續獲得的耕地,包括承包地、機動地;
所以農村機動地也是可以獲得補貼的。